REACH法规
2006年12月,欧盟颁布(EC) 1907/2006《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法规》,简称REACH,是其为履行在世贸框架下的国际义务而建立的对欧盟市场流通的化学品监控管理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为REACH法规的监管当局。
REACH 的目的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减少脊椎动物试验;与欧盟在WTO框架下的国际义务相一致。从实质意义上讲,REACH法规将促进化学工业的革新,使其生产更安全的产品,刺激竞争和增长。与现行复杂的法规体系不同,REACH将在欧盟范围内创建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遵循同一原则生产新的化学品及其产品。
SVHC高度关注物质
符合REACH法规第57条规定的,如具有CMR、PBT、vPvB等特性的物质,可被归为SVHC高度关注物质,成为REACH法规附录XIV授权物质。SVHC候选物质清单是授权物质的候选清单,自2008年10月ECHA发布批SVHC候选物质起,SVHC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一般以每年增加两批的频率不断增加。截至2021年底,SVHC候选物质已达233项。SVHC候选物质查询链接: https://echa.europa.eu/web/guest/candidate-list-table
企业相关义务
物品出口企业应管控供应链并产品中SVHC物质含量信息,以履行以下义务:
A.供应链信息传递义务:如果物品中含有SVHC超过0.1wt%,则物品供应商应履行向接收方提供SVHC信息的义务;
B.ECHA通告义务:如果制造或进口的物品中SVHC含量超过0.1wt%且大于1吨/年,该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履行向ECHA通告之义务;
C.SCIP通告义务:基于废弃物框架指令(WFD)的要求,在欧盟市场上投放SVHC物质含量超过0.1 wt%的物品的法人实体自2021年1月5日起须提交SCIP通报。
检测认证威♥:18126505465
检测流程:咨询→工程师报价→提供申请表→邮寄样品或上门取样→工程师出报价单→支付检测费用→开始检测→检测完成→出具VOC检测报告→售后服务